人民大街步行街地下人防工程将于6月20日进行全面建设施工,为保证人防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因施工给市民工作、生活和出行带来的影响,最大限度地保障道路通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经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决定对我市的部分到路调整通行线路,实行交通管制,特此通告如下:
一、实行交通管制时间。自2008年6月20日起至施工期结束止。
二、完全封闭区域。在西宁大路(东起银座路口西侧至市公安局路口东侧)、人民大街(南起建行路口北侧至人大路口南侧)、健康路、福康街部分路段、实际步行街东西部分路段,除施工车辆外,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三、车辆绕行路线。北至西公交车行驶路线为(北门路口—公宁路—县医院双桥—齐宁路东段—隆基新城路口—辽源市日报社—西宁大路—站前),西至北公交车行驶路线为(站前—西宁大路—公安局路口—康宁大街—福寿路—人民大街—北门路口)如1路、5路;北至东公交车行驶路线为(四百转盘—人民大街—金叶宾馆路口—长寿街—银座路口—市医院),东至被公交车行路线为(市医院—银座路口—长寿街—金叶宾馆路口—人民大街—四百转盘)如8路、9路、13路、33路;北至南公交车行驶路线为(北门路口—公宁路—康宁大街—支队路口—辽河大路—南门转盘—市政府),南至北公交车行驶路线为(南门转盘—辽河大路—支队路口—康宁大街—福寿路—人民大街—北门)如14路;东至西公交车行驶路线为(龙山大街—吉化招待所路口—吉春路—康宁大街—辽河大路—站前),西至东公交车行驶路线为(站前—辽河大路—斜拉桥—龙山大街)如4路、7路、10路、37路;其他公交线路为3路往返路线是红五星—福镇—斜拉桥—辽河大路—站前,6路往返路线是汽车公司—人民大街—南环转盘—辽河大路—站前,19路往返线路是站前—辽河大路—斜拉桥—龙山大街—国庆,23路往返线路是丘下—和宁街—站前—辽河大路—斜拉桥—福镇;其他车辆可参照公交车行驶路线通行。
四、货车及三轮车实行交通管制通行时间、区域。早7:00至20:00市区禁止一切小型(0.5吨以上)货车通行,其禁行区域是以北门路口—市政维护处路口—圣水浴池路口—斜拉桥路口—南门路口—交巡警支队路口—一建路口—站前路口—丘下路口为连线的中心区域;大型货车按《关于限制大型货车在市区内部分道路通行的通告》规定执行;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按原禁行通告规定执行
五、禁止左转路口。禁止禄寿路(北门人才培训中心路段)由西向东方向行驶的机动车在行至禄寿路东端路口时左转;禁止福寿路(六条胡同路段)由西向东方向行驶的机动车在行至福寿路与长寿街交汇处路口时左转;禁止长寿街由南向北方向行驶的机动车行至多寿路与长寿街交汇处(卫生防疫站)路口时左转;禁止长寿街由南向北方向行驶的机动车行至禄寿路(北门人才培训中心路段)东端路口时左转;禁左车辆通行时间为7:00至19:00。
六、禁止停车路段。为保证通行,在康宁大街交警支队路口至东辽县医院双桥路口路段;长寿大街银座路口至市政维护处路段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七、临时性限制机动车通行方向路段。为提高通行能力,防止堵塞,对公宁路辽县医院双桥路口至北门路口由双向行驶改为由东向西单向行驶。
八、对违反以上交通管制措施的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们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通告中限制性交通管制措施做适当调整。
十、本通告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解释,自6月20日起施行。
辽源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二00八年六月十一日